实务中一些承揽合同、委托合同和其他服务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的范畴。劳务外包业务和工作内容一般不属于发包方的核心业务。常见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、人力资源外包、短期项目外包等。我国劳务外包的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。由于起步晚,发展程度低,目前还远没有发挥其潜力。近年来,由于劳务派遣政策收紧,劳务外包在我国呈加速发展的趋势。既想保证用工质量,又要降低用工风险。
劳务外包适用企业:
1、新劳务派遣政策派遣用工不超10%,派遣无法实施的岗位;
2、用工成本居高不下的企业;
3、用工招聘难度大的企业;
4、员工编制不足的企业;
5、流动性较大,用工短缺的企业。
劳务的外包流程
(1)业务咨询:初步了解双方意向,确认合法资质,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;
(2)分析考察: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,对公司的人员数量,分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了解;
(3)提出委托方案: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,确定服务内容;
(4)洽谈方案:双方研究、协商委托方案内容,并修改、完善委托方案,确定时间表;
(5)签订《人事外包服务合同》:明确双方权利、义务,分清法律责任,依法签订《人事外包服务合同》;
(6)履行合同、提供服务:严格执行《人事外包服务合同》之各项约定。
模式二:B公司是新铺轨的地铁线路,没来得及设立人力资源部门,遂请某人力资源公司帮忙代发工资、代缴、代扣等,按月支付费用。模式三:C公司因安全需要,加大安保力量,请了一家安保公司,共支付给该安保公司20万元,由安保公司负责安保事宜。上面三种模式,分别对应着劳务派遣、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外包,主要划分依据便是劳工关系、员工管理、薪酬发放形式的不同等。灵活用工和外包的区别“灵活用工”,是以兼职为代表的时间和形式更加灵活的用工模式,在政策推动下,如今发展的如火如荼。但“灵活用工”这一概念出现后,人们对“灵活用工”和“外包”经常混为一谈。但要注意,灵活用工不等于外包。实质上,外包只是人力资源公司与用工企业的一种合作形式,这种合作形式与灵活用工没有的对应性。相反,两者却存在很大区别,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。一是局限性不同。外包公司受制于员工的数量、时间、能力等因素,使得员工自身的自由度不足,员工仍然相当于在“公司制”框架下工作。而灵活用工的工作者则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,工作节奏也更加灵活,可根据自己的状态调整工作作息。二是成本不同。外包公司需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涉及到工资、福利、保险等多项支出,同时还需自行组织招聘,并进行后续的人力培训等,由此导致成本较高。而灵活用工除工资外,不涉及或较少涉及、医保、等事项,可大大降低用工成本。三是业务范围不同。外包公司的业务范围较为单一,主要针对某一领域和行业,提供化的服务,但同时也限制了其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。而灵活用工可以提供写作、文案、视频制作、直播、外卖、咖啡师等众多类型的工作,可以充分满足企业多元化的需求。此外,“灵活用工”相较“外包”还具有更多优点。“灵活用工”能够弹性应对波峰波谷、季节转换,同时成本低、用工风险低,而且还可以进行税务薪酬、管理成本等。在当今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加大的背景下,自身的优越性更加凸显,更加符合当代企业和求职者的追求。